
加入联合国,您将承担起专属国际公务员的职责——这意味着我们以独立、公正的态度服务全球。秉持"正直、专业、尊重多样性"的核心价值观,履行服务标准和义务,正是国际公务员精神的本质。本页面将详述相关职责、义务、特权及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。
身份定位
作为国际公务员,联合国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实现世界各国人民的最高期望。这意味着工作人员的职责非属国家性质,而纯属国际性质。这正是任职宣誓时所作承诺的核心要义。
义务规定
任职宣誓是一项庄严承诺,您将严格依照《工作人员条例和细则》履行职能、规范行为,且以联合国利益为唯一准则。
特权保障
为保障您履行独立职责,享有特殊工作条件(非个人福利):执行公务时享有法律程序豁免权;薪资免税;暂停国民服役义务;可入境驻在国居住工作。工作人员须遵守当地法律,履行包括管辖法院裁定的配偶/子女抚养费等私法义务(统称"家庭抚养费法院命令") 。
行为准则
必须特别注意避免私人利益与联合国职责冲突。原则上不得接受与公务相关的荣誉、勋章、优待、礼品或报酬等。
工作人员参与本组织以外的有偿或无偿任职及活动,可能与其联合国工作人员身份不相容,或与本组织的利益或目标相冲突。因此,除非事先获得秘书长批准,否则不得参与外部活动。